在28日,受国家指派担任涉嫌纵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青叶真司的辩护律师,向京都地方法院申请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保释。申请保释的理由为“没有拘留的理由与必要性”。
大阪看守所
根据京都地方法院透露,犯罪嫌疑人青叶真司的国家指派律师为京都律师会刑事委员会原委员长远山大辅等两名律师。
京都律师会刑事委员会委员长西田佑马表示:“犯罪嫌疑人是否能承受拘留,是否有逃亡或隐藏证据的可能性等问题,会在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的说明后,讨论如何进行协助。”
远山大辅是一名有着很高业务水平的律师。其曾在“舞鹤市高一女生被杀事件”中,在检察院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的情况下,为负责辩护的被告人在高级法院的二审中取得了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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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鹤市高一女生被杀事件”是2008年5月发生在京都府舞鹤市的一起杀人事件。
在2008年5月6日,一名高一女生在晚十点后离开家,在5月7日凌晨0点50分左右和友人打电话称“在国道旁的药店附近”,并紧接着给住在东京的哥哥发了短信后失联。
由于在同日上午9点女生依然没有回家,女生的家人向警方求助。警方在5月8日上午8点45分,在一片杂树林中发现了女生的遗体。经过法医鉴定,死因为窒息,死亡时间为5月7日凌晨。
警方在对此案进行调查时,本以为是熟人作案,通过调查被害人的交友关系,就可以找到犯罪嫌疑人。不过搜查遇到了困难。被害人没有与周围的人发生过矛盾,而且也没有通过通话记录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不过,在对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摄像头进行调查的时候,警方发现了5月7日凌晨,被害人和一名身着黑色服装,推着自行车的男性一起行走。根据进一步调查,这名男性在5月6日夜到5月7日凌晨间,曾骑着自行车光顾了两家市内的饮食店,回去的路和时间正好与被害人的行动轨迹重合。根据专业人士鉴定,男性与监控摄像头所记录的推着自行车的男性为同一人,而且男性也在当日穿着黑色服装。
在2009年4月7日,警方以涉嫌杀人罪和遗弃尸体罪对因盗窃罪正在服刑中的犯罪嫌疑人N进行了逮捕。4月29日,检察院以杀人罪和强制猥亵致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认为,N在杀人事件后,扔掉了黑色服装,为自行车涂了新的颜色。男性使用了数年的被认为是凶器的撬棍也在案发后遗失。这些行为是N在故意隐藏证据。而且该男性在1973年因杀害一人并劫持两名人质事件,被判处过16年的有期徒刑。在1991年9月又因为对女性强制猥亵和伤害,被判处过5年有期徒刑。符合从重处罚的条件,故申请判处被告人N死刑。
辩护方主张证据缺乏可信性,故N无罪。
在2010年12月21日,在经历了23次审判前的整理手续后,京都地方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由于在本案中,只有状况证据而没有直接物证,本案的审理也格外引人关注。
一审经历了10次开庭,检查方与辩护方就自称目击到N与被害人一起行动的2名证人的证言是否可信;监视摄像头记录的男性是否是N;N在接受调查时曾说出的只有凶手和被害人才可能知道的信息,是否是受到了警方的诱导这三点,展开了争辩。
在2011年5月18日,京都地方法院认为:虽然监控摄像头记录的内容因基于印象的点较多,故缺乏作为证据的能力。但证人的证言和警方的调查不存在问题,故认定被告人有罪。不过鉴于是偶然发生的案件,应避免判处死刑。故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
辩护方不服一审判决,当天就向大阪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2012年12月12日,大阪高级法院认为:虽然目击者的证言没有问题,但这并不能说明被告人就是行凶的犯人。由于证据不足,大阪高级法院依法驳回了京都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宣布被告人无罪。
检查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在2014年7月10日,最高法院认为在缺乏直接证据的基础上,目击证言也有与警方的情报相串通的可能性。故驳回检查方的上诉,正式确定了N的无罪。
在之后,犯有盗窃罪的N于2014年9月刑满释放。不过就在2014年11月5日,N又因在大阪市北区刺伤一名认识的女性而被警方当场逮捕。在2016年3月14日,大阪地方法院以杀人未遂、强制猥亵致伤罪,判处被告人N有期徒刑16年。N在同年4月起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并在同年7月11日死于大阪医疗监狱。死亡时67岁。